2006年1月31日的日記 原來,愛一個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要學會去愛一個人,可能要用一世的時間才學會。 三年的感情,原來也不及兩個月的改變。我已經有一星期沒有寫日記了,是我變得懶散,還是我怕他會生氣? 我真的很疲倦,不是身體上的疲倦,而是精神上的疲勞。自從我由香港回來澳洲以來,短短的幾星期,我和他已經吵了很多次,多到我已覺得厭倦和麻木了。不論是大事或小事,我們都吵一番,就好似大家都沒有耐性,一見到對方做了少少不如意的事,就立即指責。兩個月前,每次吵架,都是一個軟一個硬的,所以都可以很快和好如初。但這幾星期以來,次次吵架,大家都企到好硬,硬碰硬的,真的是累透了,每天就像打仗似的,難道愛一個人是應該這樣的嗎? 愛一個人真的很難,要維持一段感情也非易事。好不容易才把我們之間的感覺找回來,但又發現大家所需要的東西變了。問題,到處都是問題,是我真的變了嗎? 我真的是累透了,等住我做的東西一直都是很多,但我卻沒法抽出空檔的時間來做。我真的發覺自己好失敗,什麼要學懂分配好時間,什麼要學會大個女、要安排好成年的工作,我連最基本的也弄不好,還怎樣去學做其他事呢? 原來,去愛一個人,不是只給他看好的一面,也要給他看不好的一面。你怕他看了或知道了某些事情會不喜歡,你去把這些事收收埋埋,不讓他知道,但他卻遍遍無意中發現出來。你越是把東西收埋,他卻常常無意中發現了,是天父在作弄我嗎? 我越是把東西收埋,他越是生氣。我為他著想,怕他知道了會生氣,他卻認為我做了些對不起他的事。天父原來想告訴我,要去愛一個人,要什麼都讓他知道,好的壞的都要給他知,這個人,如果你視他為一生的伴侶,就要什麼都和他分享,樣樣都不讓他知,怎樣渡過一生的時間呢? 愛一個人,不單是令他快樂,還要令他安心的信任你,如果他唔開心,你要去令他開心,因為你是他的另一半。縱使你很疲倦,你也要去做,只要想起這個伴你一生的人,要是因為這一刻你沒有安撫他而令你們的關係惡化,你分分鐘要用更多的時間去修補你們的關係。 去愛一個人,令他開心,是沒有一條特定的公式。同樣地,他每次唔開心,你也不可能用同一個方法去令他開心返,因為他不是一件機器,每次壞同一樣野都可以用同一個方法去修理。原來天父所創造的每一樣東西都是很奇妙的,就好似愛這件東西,你花一世的時間也未必能學會,甚至可以說是學不完的。我也要繼續去學愛人,去把我的事和他分享,就算他不明白,又或者他不理解,都要讓他知道我的想法,因為將來是由我和他所建立的,是好是壞,也是我和他去面對,所以我也要學會去愛他。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
Leave a Reply